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大财通〔2024〕9号)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38713 | |
| 发文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
| 标 题: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大财通〔2024〕9号) | |
| 发文字号:大财通〔2024〕9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大财通〔2024〕9号)
县 住房 和 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执法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 运输 局、水 利 局、大数据 发展 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桂财会〔 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2024 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入账情况总结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材料报县财政局法规监督检查股(行政审批办公室、会计管理股)汇总,联系人:罗 诚,联系电话:0778—5812403,邮箱: dhjdg2008@163.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
算的通知(桂财会〔 2023〕35号)
大化瑶族自治县 财政局
202 4 年 2 月 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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